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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工作目标 以发展装配式建筑为重点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建筑产业链条,推动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提升,带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到2021年,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原主城九区和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本行政区域内供地面积总量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主城新区及万州区、黔江区、忠县、垫江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15%;其他区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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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众创空间/孵化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绩效考核奖励)
按照重庆市科技局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考核结果。(一)科技企业孵化器1、绩效评估达到优秀的,给予30万元奖励;2、绩效评估达到良好的,给予20万元奖励。(二)众创空间1、绩效评估达到优秀的,给予20万元奖励;2、绩效评估达到良好的,给予10万元奖励。(三)星创天地1、绩效评价达到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励;2、绩效评估达到合格的,给予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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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科技专项(支持科学技术创新项目研发活动)
(一)自主创新科技专项。支持我区重点发展的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汽车摩托车产业、云计算产业、现代商贸物流业等,运用“互联网+”、智能制造先进模式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及重点产品、装备、工艺、标准等研发攻关以及推广应用,为产业发展提供持续支撑和引领。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该专项分为:1.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为10万元;2.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为20万元;3.重大项目支持额度为50万元。(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专项。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区推广应用,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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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且无地上建筑物的情形。拟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分摊至其他项目业主共有的情形,不适用本办法。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适用于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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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进一步调整就业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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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有关精神,现将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该目录在本公告执行期限内修订的,自修订版实施之日起按新版本执行。 三、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不能准确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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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加强技术市场管理,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认定登记。第三条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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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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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突出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要求,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切实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号)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的要求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8〕78号)关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重点龙头企业运行进行适时监测,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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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