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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类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创新主体培育(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奖励)

新认定为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的,一次性给予0.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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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创新类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科研机构(科研机构场地、装修补助)

场地、装修补助。采取区属国有公司(园区管委会)属地管理原则,对科研机构入驻到区属国有公司(园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的,其场地、装修补助由区属国有公司(园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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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创新类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研发补助(独立法人研发总部公司/区域性研发总部公司研发投入补助)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国家重点科研院所等在巴南设立或共建的独立法人研发总部(含区域性研发总部)公司,按研发投入的2%给予补助,新增部分另按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资金以科研项目方式予以资助,项目管理实行自主选题、自主立项、自主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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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创新类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科技平台(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奖励)

对新引进或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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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创新类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成果转化(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中心、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奖励)

经重庆市科技局评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中心)、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按市级资助资金的10%一次性给予配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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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资金补助类

巴南区企业挂牌上市财政奖励办法

 财政奖励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对重点培育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奖励。    (一)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重点培育企业,分阶段给予500万元奖励:股份制改造完成后给予50万元奖励,申报材料正式受理后给予100万元奖励,审核通过后给予35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包括但不限于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英国伦敦交易所、日本东京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及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重点培育企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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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产业发展类

关于印发《巴南区商贸产业集群扶持办法》的通知

对外贸易类 (一)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对上年度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即“广交会”)的企业,展位费用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7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每个标准展位资助不超过2.5万元,且最多支持4个标准展位。 (二)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对上年度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6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按不超过保费的4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每年支持一个保单项目;对上年度出口额在300万美元(含)以下,参加小微出口企业统保平台的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信保易”产品,按不超过保费的40%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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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创新类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科技平台(市级新型高端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奖励)

对新认定的市级新型高端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分别100万元、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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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创新类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对获得科技部举办的国家级创新创业等大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企业、团队,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科技部举办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企业、团队,一次性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获得重庆市科技局举办的创新创业等大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企业、团队,一次性分别给予获奖企业8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同一系统大赛获奖项目按最高奖励,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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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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