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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研发补助(支持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加大研发投入。纳入国家统计的研发投入金额,按1%给予补助,新增部分另按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年度研发投入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资金以科研项目方式予以资助,项目管理实行自主选题、自主立项、自主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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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创新主体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
新认定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一次性给予0.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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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
(一)新认定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一次性给予0.5万元奖励;新认定为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的,一次性给予0.5万元奖励。(二)新认定为高成长科技企业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以科研项目方式予以资助,项目管理实行自主选题、自主立项、自主结题。(三)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认定奖励30万元,分3年兑付,其中通过当年兑付10万元,认定后的连续2年按要求填写年报且通过审核的,分别每年兑付10万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给予复审奖励15万元,其中通过复审当年兑付5万元,复审后的连续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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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建立调剂租赁闲置国有资产用于镇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扶持政策的通知
一、镇街闲置国有资产无偿或低偿调剂使用。 二、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国有资产按照评估价格租赁(租赁期内不作租金增长调整和价格重新评估),采取财政补贴方式给予租金补助(通过整合福彩资金和其它市级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一)租金补助标准。1年免租(由区财政补贴),2-10年实行等额补助,其中:基数面积(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800平方米)由区财政补贴80%、基数外面积由区财政补贴20%。 (二)租金补助期限。以10年为期给予政策扶持,时限为2020年-2029年。 (三)租金缴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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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科技成果登记办法
第一条为了增强财政科技投入效果的透明度,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保证及时准确和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为科技成果转化和宏观科技决策服务,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登记: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自愿登记: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按照本办法登记。第三条科学技术部管理指导全国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第四条科技成果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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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成果转化(科技成果登记奖励)
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每个登记的科技成果一次性给予0.0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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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创新主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认定奖励30万元,分3年兑付,其中通过当年兑付10万元,认定后的连续2年按要求填写年报且通过审核的,分别每年兑付10万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给予复审奖励15万元,其中通过复审当年兑付5万元,复审后的连续2年按要求填写年报且通过审核的,分别每年兑付5万元。补助资金以科研项目方式予以资助,项目管理实行自主选题、自主立项、自主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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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科研机构(引进科研机构专项补助)
对引进国内外知名、重大、行业领先等科研机构,国家级、市级科研机构分支机构等的,采取“一事一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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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科技专项(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补助)
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补助。对牵头完成国家、市级(含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通过相关验收的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按上级财政资助经费的10%给予配套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同一项目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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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