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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零售业核酸检测补贴
一、政策解读:1.主要内容:2022年,各区县给予餐饮、零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定期免费开展餐饮、零售企业员工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 2.起草背景根据《重庆市巴南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版)》(巴南肺炎组疫发〔2021〕26号) 要求,对冷链和进口货品环节常态化监测,涉及进口冷链及非冷链生产经营者,该部分人员的核酸检测是由财政全额承担了的,不需要企业申报。3. 补贴标准给予餐饮、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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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
完善制造业优质项目白名单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强化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人行巴南中心支行李雯 023-6255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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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
一、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流动性供给和优化信贷结构的积极作用,引导金融结构扩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涉农”、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人民银行积极指导金融机构落实LPR下行,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引导银行合理让利,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 (二)政策内容 1.通过下调支小支农再贷款利率以及发放要求引导银行机构低成本资金投向普惠小微、制造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市场主体。 2.推进LPR改革,促进企业贷款成本持续下行。优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优化存款结构,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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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一、政策解读(一)出台背景金融高质量服务小微企业、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至关重要。新冠疫情使小微企业受到较大冲击,融资难问题有所抬头。而同时,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就是支持就业、支持稳定,有利于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二)政策内容1.开展首贷户培植及内部管理优化专项行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工商联等协调联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次贷款户拓展。持续优化金融机构内部政策安排,深化授信、授权、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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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中国企业海外安全风险防范指南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员工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境外企业要把员工的安全保护工作视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亲自策划、完善措施、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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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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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重庆的立市之本、强市之基,工业稳则经济稳。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渝发改工业〔2022〕444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对《政策措施》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去年三季度以来,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工业经济运行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方面,对振作工业经济运行进行动员部署,出台《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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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一、政策解读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的规定,现作如下解读:(一)起草背景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二)主要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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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的规定,现就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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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