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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激励研发投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有效激励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大力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不断提升全市科技创新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目标 聚焦R&D投入短板,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最大限度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激发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确保研发经费投入大幅增长。力争到2022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具体措施 (一)培育以企业为主的创新主体。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按要求进行研发投入报统的规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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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
提升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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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申请与认定 1.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重庆市孵化器的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2. 申请重庆市孵化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符合本办法第二条及第四条相关条件; ②领导团队得力,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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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发展,不断催生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成为经济领域最具活力的要素之一,在优化经济结构、引导产业升级、扩大消费需求、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为促进我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电子商务创新产业集群,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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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社保降费政策时,要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经办服务,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一)全面执行国家普惠性降费政策。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医保局要把好关,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要精心组织实施,让企业不需申报不跑路享受到普惠性降费政策。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1%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三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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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补缴地价款规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两江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高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强工业用地地价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现就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出让后改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约定条件补缴地价款规则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工业用地增加建筑面积已出让的工业用地(含标准厂房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增加计容或不计容建筑面积,应依据辖区产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项目竣工验收后实际产业类别的证明意见修订出让合同,实际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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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做好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供水接入工作的通知
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针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提质量,让企业办事更便捷、更有获得感。 实施对象 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仓储项目,满足总建筑面积不大于 1 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 24 米,且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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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精神,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条件,现公告如下: 一、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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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及其配套税收政策有关要求,现将《若干政策》第二条所称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条件公告如下: 一、《若干政策》所称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开发或知识产权(IP)核设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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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