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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清单
2022年5月,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编印《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清单》,请重庆企业用好用足政策。下载附件,查看文件详情。大纲: 一、 减税降费类(共36条) 二、金融支持类(共13条) 三、促进就业稳定类(共19条) 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类(共17条) 五、优化涉企服务类(共10条) 六、促进科技创新类(共7条) 七、强化要素保障类(共17条) 八、支持产业发展类(共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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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第五条-2 加大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补助 1.支持方向 申报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 2.补助标准 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对企业申报服务费用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申报服务费用指: (1)2022年2月17日(含)至3月20日(含)期间发生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年度审计费用,时间以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期为准; (2)申报该项目的专项审计费用。 3.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3)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审计服务合同、审计报告、发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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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2021年巴南区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稳增长奖励申报
对于存量规上服务业企业,其2021年1-11月营业收入、1-9月工资总额等相关收入(最终按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后的企业实际收入)正增长并达到对应行业平均增幅的,给予一定奖励。一般服务业企业为3万元,超过全区行业平均增幅10个百分点(含10个百分点)以上的,再给予3万元奖励;重点服务业企业为5万元,超过全区行业平均增幅10个百分点(含10个百分点)以上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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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实施文旅企业贷款贴息
一、政策解读(一)起草背景及过程文化旅游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为助力我区经营困难的文化旅游企业走出困境、度过难关、重振信心,加速文旅行业复苏,根据市文旅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文化旅游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文旅发(2022)45号)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的文件精神,我委结合我区实际,联合区财政局共同制定并在巴巴实平台上发布了文旅企业贷款贴息申报通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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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
(一)减免对象承租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方为国有单位的,不作为租金减免对象,承租双方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二)界定标准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界定,可以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并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http://xwqy.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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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审核制度》的通知
补贴条件:就业见习基地招用以下人员: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台湾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4、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三、申请流程:(一)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才公共服务专栏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板块查看全市就业见习招聘岗位信息电话报名;(二)可到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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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调整“未来企业家培养青锋计划” 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共青团各区县(自治县)委,两江新区团工委、高新区团工委: 为进一步规范“未来企业家培养青锋计划”(以下简称“青锋计划”)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质效,扩大对创业青年的覆 盖,市青年创新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市青创会”)对项目实 施办法做出调整。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一、项目简介“青锋计划”是团市委依托市青创会自 2011 年起实施的一项重点品牌项目,主要为优秀创业青年提供一年期 20 万元以内的创 业帮扶借(贷)款和“一对一”专家辅导。自项目实施以来,已累计帮扶青年创业项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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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调整部分车船税年基准税额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减税降费,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税收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税费政策协同的要求,现将我市调整部分车船税年基准税额和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将中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10—19人)车船税年基准税额调整为480元;将大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车船税年基准税额调整为540元。二、对我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共交通车船免征车船税:(一)依法取得运营资格;(二)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票价标准;(三)按照规定时间、线路和站点运营;(四)供公众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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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现将《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点击政策文件,下载查看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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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