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
产品
供应
企业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_____签订。
甲方为:中国 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____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 区 街 号
电报挂号:
乙方为:×国 公司
地址:
电传: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装配)的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装配)___(产品)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进行加工(或装配),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付来料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乙方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原材料(或散件),并负责运至___港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 个月内(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批将加工(或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___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时,按百分之___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应负责赔偿。
第三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或装配)的加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