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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日召开的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医保局副局长仲姝婕介绍,疫情防控期间,重庆市对参保企业实施了稳岗补助、减缴和缓缴等综合措施。其中,在稳岗补助方面,医保部门配合人社、财政部门,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及其职工,按规定给予应缴医保费3个月50%的援企稳岗返还。
同时,在减缴和缓缴方面,对重庆市职工医保的所有参保企业,实施基本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即2020年2月-4月,单位缴费费率由8%降到4%;对2020年1-2季度参保企业缴费缓至2020年7月31日前缴纳,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此外,重庆医保部门还实施医保基金预付,及时向定点医院拨付新冠肺炎诊疗专项预付金;对于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未及时参保的,疫情期间实行“即参即享”,保证患者即时享受医保待遇;允许医院根据特病患者实际,可将一次处方用药量放宽到3个月,减少患者到医院配药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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