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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科技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以帮助一批优秀科技型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科技部近日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条件和要求严格按照国科发资〔2020〕81号文件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省“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推荐项目主要围绕助力经济复苏和我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智能交通、资源环境、空间技术和社会事业与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和厅市会商重点任务,定位于支持一批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特别是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以帮助一批优秀科技型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
(二)项目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牵头申报,每个企业限报1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界定标准参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即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上注册,获得有效评价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
(三)按照科技部相关要求项目国拨经费建议按照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申报。
(四)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 2 个,不设课题。项目实施周期为2 年以内,内容不涉密。
(五)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 2019 年 6 月30 日前。(须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项目负责人为1960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流程
(一)在线填报。满足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http://service.most.gov.cn)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1。
(二)市州限额推荐。各市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于4月20日前将在线填报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PDF)提交至各市州科技局。各市州科技局按照专项组织实施要求,结合推荐名额(附件2)限项(包含区域内的扩权县、市)择优推荐,并将推荐项目清单(附件3)报科技厅资管处。(注:各市州推荐指标按照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各地有效备案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进行核定。)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间。请各市州科技局组织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于2020年4月10日至4月20日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书中的推荐单位为“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二)各市州科技局推荐时间。请各市州科技局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18:00前将推荐函(扫描件盖章)、推荐项目清单(附件3,扫描件盖章、电子版)、项目申报书(电子版PDF)打包发送至科技厅指定邮箱(381869347@qq.com)。项目申报书文档按照“领域+项目名+市州”格式命名。
(三)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各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报信息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或举报核实有违反科研诚信、法律法规的行为,取消推荐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具体要求
(一)请各市州科技局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履行好审核和遴选推荐、管理监督职责。对于纳入支持范围的,要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完成项目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市州科技局要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省级科技计划的协同联动,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统筹科技资源,共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打通经济循环。各市州采取的具体举措及安排的专项资金情况(电子版)请随推荐函一并报送,作为审核项目、推荐支持项目的重要参考。
(三)各市州科技局在项目组织实施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减少人员聚集。同时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为科研单位恢复正常科研秩序、尽快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科技厅资管处 028-86669059、86669180
邮 箱:381869347@qq.com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附件:1.科技助力经济2020—地方推荐项目申报书模板
2.“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各市州(包括扩权县、市)推荐名额
3.“科技助力经济2020”推荐项目汇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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