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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的政策措施》有关规定和《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企字〔2017〕2033号)有关要求,2020年第一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已完成审核、专家评审、厅务会审查等相关工作程序,拟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653个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现将支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联系方式: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电话(传真):0971-6150716
青海省财政厅
电话(传真):0971-3660196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财政厅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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