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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科字〔2020〕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当前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支撑保障作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启动实施“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支持一批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赣科发计字〔2020〕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各县(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做好辖区内项目的审核推荐报送。为做好我市的项目推荐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各县(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区域内项目牵头单位于4月10日至4月20日网上填报项目申请表。
2.4月22日前,各县(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和诚信承诺书,以及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
二、推荐程序
(一)企业申报
各县(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组织区域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申报,并选择“江西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可从信息系统下载或见附件。在线填报后,导出电子版和纸质版送交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
(二)推荐报送
1.县区科技部门推荐。各县(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报材料,按照本通知要求,择优推荐申报项目,项目数量不超过分配的推荐指标(见附件2)。
2.市科技局遴选推荐。申报材料后,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择优遴选出推荐申报项目,并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省科技厅。
项目最终由省科技厅筛选后推荐至科技部,科技部对项目进行立项支持。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企业申报,严格审核,对申报企业资质和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2.申报单位需认真对照通知要求,把握机会,切实按照自身资金需求情况,申请国拨经费支持档次。
3.未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的申报单位,必须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4.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须尽快将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送交所在地县(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只受理经各县(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
联系人:虞赞莹张彦玲
联系电话:0791-83884241
报送资料邮箱:273067784@163.com
附件:1.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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