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
产品
供应
企业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30号)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20﹞161号,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
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按照工信部通知中明确的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开展申报。其中,绿色工厂应从安徽省绿色工厂中推荐,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符合条件均可申报。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应对企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开展必要的现场核查,同时核查申报单位有无安全、环保、质量、信用等方面问题,出具推荐意见,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光盘三份)正式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节能处。市经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省经信厅推荐。
二、做好前两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工作
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组织对工信部第一批和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内单位开展复核,要深入企业现场,核查其近3年的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绿色发展现状,督促企业如实填报《前两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企业最后一栏不填),收集汇总后填写本地区《前两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情况汇总表》,并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县区汇总表和分企业表格报送至市经信节能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市经信局将根据情况进行再次复核。
三、有关事项
1.通知附件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自行下载(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542/n3057545/c7749124/content.html)。
2.前两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工作中,绿色设计产品生产的单位需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写明该型号产品是否已经停产。
联系人:樊兴龙,联系电话:63538803。
附件:1.皖经信节能函﹝2020﹞161号
2.前两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情况汇总表
3.合肥市入选前两批绿色制造名单企业汇总表
2020年3月26日
附件1: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前两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合肥市入选前两批绿色制造名单企业汇总表.xls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