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
产品
供应
企业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任务的通知》(渝农发〔2018〕243号)、《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9〕93号)等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委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永川区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永农委发〔2019〕112号),其中明确了农经项目的申报主体、申报条件、标注标准等,通过永川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申报,同时发文至镇街,由镇街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申报。
经主体自愿申报、镇街初审,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核实评审,在结合全区产业发展的基础上,确定项目拟建设名单。现将永川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经项目公示如下(见附表)。
按照项目申报公开公示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对项目拟建设名单从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0年3月13日-3月1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届的监督,若对项目拟建设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区农业农村委。(举报电话:49862926、49580496)。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将由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联合行文并上报重庆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备案。
特此公示。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3月13日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