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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市经信系统暨中小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分级分类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2〕73号)及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会有关要求,定于2022 年 9 月20 日召开全市经信系统暨中小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
2022 年 9 月 20日(星期二)14:00。
二、地 点
(一)主会场:市经济信息委2003会议室。
(二)分会场:各区县经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产业园区或区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视频会议室(可结合本区县实际,设多个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人员;
(二)各产业园区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各区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大型企业代表、中小微企业代表;
(四)市经济信息委办公室、经济运行局、产业园区处、中小企业处,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手册》;
(二)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任务和要求。
(三)结合我市大中小企业特点,培训行业疫情防控和处置经验做法、问题教训等。
五、会议议程
按照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我市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全市大中小企业产业发展特点及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对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培训。
六、相关要求
(一)会议组织。各区县经信部门、产业园区负责通知本区域企业代表参会。
(二)应训尽训。各区县经信部门、产业园区及有关单位要坚持政策培训、技术培训同步推进,采取线上线下、以会代训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做到应训尽训、全部覆盖。本辖区内未参加此次培训的企业,请各辖区经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产业园区原则上在9月20日前完成培训;原则上同一企业不重复参加培训。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措施。
(三)错时开展。各区县经信部门、产业园区组织的培训要做好统筹安排,错时开展。
七、报名及参会方式
各区县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提前组织企业报名参会,并在分会场做好设备调试,准时参会。
(报名二维码) (直播二维码)
直播地址:http://live.xylink.com/live/v/ewpysfNb
技术及会务方面联系人: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向玲,联系电话:19823393133。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9月17日